農地|大里交流道小農地
台中市霧峰區五福段
距五福國小站 148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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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介紹

🌱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簡介
1. 主要用途(依法可使用項目)
2. 准用項目(經申請後可能核准)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用途可「准用」,例如:
3. 變更使用
4. 可行的利用方向
1. 主要用途(依法可使用項目)
以 農業生產與畜牧業 為主要目的,例如:
各類農作物栽培(稻米、果樹、蔬菜等)
畜牧養殖(牛、羊、豬、雞等)
必要的農業設施(如農機倉庫、農舍〔需符合資格〕、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所等)
2. 准用項目(經申請後可能核准)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部分用途可「准用」,例如:
公益設施:道路、排水、電力設施
農業相關設施:農產品加工、冷藏倉儲
政府認定之必要公共設施
3. 變更使用
特定農業區 是法律上保護層級最高的農業用地,目的是保障糧食安全,因此:
原則上 不得隨意變更為非農業使用(如住宅、工業、商業)。
若要變更,須依《區域計畫法》辦理 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並經過縣市政府及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審查,通常僅限於重大公共建設或公益事業,個人地主申請成功率極低。
4. 可行的利用方向
興建 合法農舍(必須符合自耕農資格,且建蔽率、面積受嚴格限制)
農業生產結合休閒活動(如觀光農場,但需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再生能源設施(太陽能光電):部分地區在不影響農業利用的前提下,政府有開放「農地綠能雙用」的政策,可以種電結合農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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