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地|苗栗鄰國道│乙種建地│現況有兩層樓建築物
交通優勢
國一頭屋交流道、市區必經道路
苗栗縣頭屋鄉象山段
距象山村站 50公尺
地圖
基礎資訊
地段
象山段
地號
已核實
諮詢仲介獲取
諮詢仲介獲取
使用分區
非都市土地-鄉村區
用地類別
乙種建築用地
指定建築線
無(可申請)
建蔽容積
60%/240%
僅供參考
預估可建總樓地板面積
預估可建總樓地板面積
重劃
未重劃
所有權
民有土地
法定用途
住家用
自備款
5成(約499萬),月還款16,192元
分割出售
不可分割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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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介紹

🏡親友好宅,歡迎同行誠信配件
✅正臨20米大馬路
✅超大面寬16米
✅現況2層樓建物
✅使用空間約100坪
✅55坪建地(乙種
TEL:098031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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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如有記載錯誤,一律依謄本登記簿為準
經紀業:盛利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經紀人:王璿豪 (114)中市經紀字第02302號
乙建用途:
一、住宅。
二、鄉村教育設施。
三、行政與文教設施。
四、衛生及福利設施。
五、安全設施。
六、宗教建築。
七、日用品零售及服務設施。
八、公用事業設施。
九、無公害性小型工業設施。其附帶條件如左:
(一)經環境保護機關審查符合環境保護法規規定管制標準之製造加工業。
(二)動力(含電熱)不得超過一一.二五(瓦千),但空調冷氣設備不在此限。
(三)作業廠房最大基層建築面積,不得超過二百平方公尺。
十、農作產銷設施。
十一、畜牧設施。
十二、水產養殖設施。
十三、遊憩設施。
十四、交通設施。
十五、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
十六、農產品集散批發運銷設施。
十七、再生能源相關設施。
十八、溫泉井及溫泉儲槽。
十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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