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買土地苗栗縣造橋鄉S17937916
634122
有臨路
有水電
預約帶看

建地|苗栗造橋丙種建地+農地稀有釋出大面積土地

建地
有臨路
有水電
98,000
萬元
詢問底價
3.27
萬/坪
單價
29,930
土地面積
亮點/特色
土地面積: ・丙種建地:24,008坪(約8甲) ・農地
距造橋站 1179公尺
地圖

基礎資訊

地段
造橋段
地號
已核實
諮詢仲介獲取
諮詢仲介獲取
使用分區
非都市土地-山坡地保育區
用地類別
丙種建築用地
指定建築線
無(可申請)
建蔽容積
40%/120%
可建總坪
35916坪
所有權
民有土地
法定用途
丙種建築用地
臨路路寬
15米
貨櫃車進出方便嗎
貨櫃車進出方便嗎
面寬縱深
50米x100米
基礎設施
有電、有水、通路、地面平整
現況
空地
適合用途
住宅、加工廠、中小企業、高科技業、廠房、倉庫、開店、個人投資
自備款
5成(約49000萬),月還款1,590,027元
分割出售
不可分割出售
我要諮詢更多
我要諮詢更多
3小時內更新

土地介紹

仲介頭像

仲介: 陳協理(收服務費)

仲介收服務費

住商不動產

從業17年, 2009年加入591

在線問
LINE聯絡
打電話
打電話
土地面積:
・丙種建地:24,008坪(約8甲)
・農地:5,922坪(約2甲)
本基地擁有1,093 坪合法餐旅建築、農地持有休閒農場合
法證照,並具備53間美式平房式汽車旅館客房、漆彈場、BBQ區、營
火區、室內攀岩場、觀星區等多元設施,適合多元開發與投資。
開發對象與潛力分析
1.造鎮建商
・適合規劃大型造鎮計畫,可開發高端透天住宅或綜合社區
・鄰近御國華成透天別墅案,當地房價穩定成長,預估本案新建別墅
・ 具備完基礎設施,開發成本相對可控
2.科技公司
・鄰近竹南科學園區(15分鐘)、銅鑼科學園區(20分鐘)、新竹
科學園區(25分鐘),適合規劃:
。研發中心、文教設施
。高級主管宿舍、企業休閒會館
。 創新科技產聚集
3.置產投資者
·以當前市場價格收購,進行 土地增值、長期出租或養地
·交通便捷,未來 造橋交流道2030年完工,地價具長期上升潛力
4.休閒娛樂產業
・打造休閒遊樂園區、戶外活動中心
・活用既有設施(漆彈場、BBQ營火區、室内攀岩場、觀星區),吸
引户外體驗客群
・結合自然景觀與生態農場,發展永續旅遊
5.汽旅與民宿業者
・現有53間美式平房式汽車旅館,可升級為 高端休閒度假村、商務
旅馆
・配合 食、衣、住、行、樂、露營等產業,打造完整休閒住宿體驗
・鄰近交通樞紐,吸引短租及長住客群
6.農業與食品產業
・農地內擁有天然泉水與水權,可開發 礦泉水廠、酒廠、農產品加工廠
・結合 丙種建地,可設置相關產業廠房
・發展 有機農業、特色食品製造,提升土地價值
結論
本案具備 合法建築、現成設施、優越交通與開發彈性,適合住宅、科
技、商務、休閒、觀光、農業及食品產業等多元發展,投資價值極高


看屋請洽 陳顥元 0982-888-708

歡迎委託銷售

LINE id:hao.yuan大元哥

感動服務是我們的承諾

積極用心是我們的態度

擁有好房子 讓您幸福一輩子

您幸福的家 安心交給我

陳顥元  0982-888-708

LINE id:hao.yuan大元哥

住商不動産 台北長春加盟店(中華地產開發實業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1931經紀人:蔣月嬌(99)苗縣地登字00127

備註:

1.所記載之坪數屋齡有錯時,將依地政機關登記簿謄本為準.

2.照片如有街景,為物件附近環境介紹,非物件本身.

3.此物件單價計算方式請洽業務

4.房數為591必填,若主要用途為一般事務所得(不能做住家),無誤導之意

5.591系統的屋齡不能輸入月份,導致屋齡顯示有時間差,無誤導之意

6.格局圖係未依一定比例縮小繪製之概繪圖,與實況仍有差距,其方位,格局,形狀等,仍須以房屋現場為準。

仲介: 陳協理(收服務費)

仲介收服務費

住商不動產

從業17年, 2009年加入591

住商不動產詳情

0982-888-708
0982-888-708
(請說是在591看到的)

掃描QR Code即可快速撥打電話

預約帶看
在線問

加我的LINE,獲取你關心的資訊

發地籍圖、聊底價、視訊帶看...

查看陳協理的LINE

檢舉此土地

周邊配套

導航

距離最近的捷運站走路要多久?
這塊地附近有居民(住家)嗎?會很偏僻嗎?
距離最近的捷運站走路要多久?
這塊地附近有居民(住家)嗎?會很偏僻嗎?

1. 房屋照片僅反應使用現況,用途以使用執照或謄本記載為準。刊登內容的法定用途與現況使用不同時,恐涉違反建管法規,有遭勒令拆 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之風險,請消費者於購屋或承租前多加了解相關規定,以保障自身權益。

2. 本公司所使用之所有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經授權之智慧財產權內容,亦不得使用網路爬蟲或其他自動下載程式或任何其他類似或具相同功能的手動程序來連續自動搜索、獲得、使用、下載,如有違反,除依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591負損害賠償責任,本公司將收取一個刊登物件內容,三千元計算之費用,您與本公司簽署正式合作合約前,應立即停止非經合法授權之行為

陳協理

住商不動產